停水十天后,肖女士难以忍受准备到其他地方租房子。
半岛都市报10月10日讯(记者 刘玉凡) 近日网友@长镜头爆料,在市南区北京路街头,一处消防栓被改造成了水龙头,成了附近居民的家常用水渠道,这引发了不少网友的争论。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原来
北京路21号大院内已停水十多天,海润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处居民因拖欠水费被限时供水,因应急送水车体积过大堵塞交通,才采取了用消防栓送水的办法。目前,社区居委会正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协调。
9日记者来到北京路,辗转找到了这一处楼院,在老住户袁女士家的门口,她表示已经在这个院子里住了二十多年了,十几天前院里的自来水突然停掉,这让她一家的生活变得相当不方便。“每天我只能到劈柴院的朋友那里去借水用,我和老伴两个人住在这,抬两桶水能用两天,将就着过吧。”袁女士说道。
住在袁女士隔壁的肖女士则表示,连续十几天没水用,她和家人已经决定搬家。“这个房子我已经租了三年多了,头一次遇到停水这么多天的情况,太不方便了,我和家人商量好了,再不来水我们就搬家了,反正我在这附近工作,在哪租房子都行。”肖女士称。“停水的主要原因就是水费没交齐,总共欠了有1万多元,他们能搬的都搬走了,我们剩下的几户不可能把这些钱全垫上吧。”袁女士解释说,居民不愿缴纳水费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供水管道每年冬天都会出现渗漏的情况,他们不愿为流失的自来水买单。
记者随后联系了青岛海润自来水的相关负责人。经过落实后答复记者,北京路21号院因拖欠水费,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经批准自来水公司对该楼院限时供水。因为此处位于交通要道,应急送水车体积较大,为避免对交通造成不便,所以自来水公司采取了从消防栓送水的办法,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据了解,早在2011年,市市政公用局曾专门下发通知,凡是无正当理由欠缴水费、水费催缴通知发出超过30日仍未缴费,且非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或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过错原因造成欠费的居民用户,将被列为限时供水对象。
近年来,本报曾多次关注人民路375号、杭州路179号、邢台路13号和湘潭路78号因欠缴水费被限时供水的问题,其中杭州路179号和湘潭路78号在居委会与自来水公司的协调下,恢复了正常供水,杭州路179号还适时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彻底解决了水费不清的难题,不过其他地方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恢复供水。
记者联系了北京路社区居委会,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北京路21号院欠缴水费的问题由来已久,解决问题的难度相当大,他将继续与自来水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解决欠缴水费的问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