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民刘女士向城市信报记者反映,在李沧区南庄村
中海国际社区,有一户业主将
窗户改成
门头拿来开
诊所。而面对如此情况,城市信报记者从李沧区浮山路城管中队处了解到,他们只能罚款,却没有权力进行强拆。
发生窗改门事件的地点在中海国际社区4号楼1单元101室。“楼下把窗户卸了,并把墙凿开,时间是两个多月前,是那户业主自己组织的施工人员。”刘女士说,“后来施工完成后,就租出去给别人开了个诊所。我们这栋楼是个30层的高层,私自把墙凿开,把窗户改成门头,难道不是很危险?”
针对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城市信报记者随后联系了李沧区浮山路城管中队。中队的王队长向信报记者证实了这件事确实存在,并且告诉信报记者,在接到市民的投诉后,早就派人去现场进行过查证。
“在确定了实情后,我们给该户业主下了整改通知,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意向进行整改。”王队长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进行下一步处罚,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将对业主进行2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
但是,王队长表示,同样跟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于改门改窗这样的特殊情况,城管只有行政处罚的权力,“不能对其进行强拆”。见习记者 饶守春(图由刘女士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