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分割出租房屋可举报 罚款3万取消网签资格

2014-10-21 17:31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房产频道10月21日消息 21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元廷世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据介绍,全市在工商局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5700家,其中在房管局已备案具备网签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38家。  

  网友求政府办房产中介被“婉拒”

  问政中,有网友对于房产中介存在的必要性提出看法:“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买卖房子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平台网上进行交易,完全可以不要中介。”更有网友认为:“既然房地产交易最终都要通过政府部门才能完成,为什么政府部门就不能提供中介服务,非得让老百姓花了钱买房子,还得额外交一笔中介费?”

  对此,元廷世回复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仅进行房地产变更登记。“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合理的佣金。房地产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中介机构,也可以直接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遇中介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据了解,目前青岛租房市场存在这样一种乱象: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将委托出租的房屋自行经营,或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而这种行为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中都是被明确禁止的。“请问贵局是怎么管理这些违规中介公司的?”有网友如此提问。

  元廷世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8号令)第25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行为”,若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按照第3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计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元廷世同时表示,市民如发现以上违规现象,可以向下列有关部门举报: 属市内三区的,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租赁中心反映,电话83662676; 属崂山区的,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反映,电话55557666; 属城阳区的,向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反映,电话87868991; 属黄岛区的,向黄岛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6167525。 

  报考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请看清时间

  问政中,还有网友提问:“如何报考全国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元廷世称,报考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工作,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一般每年5月初到6月底进行网上报名,届时,将在该局官网发布通知,想报考的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报考具体要求。

    而报考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执业的考试工作,则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协同组织。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届时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通知,考生可登陆查询具体要求。

  文 江海峰

   [编辑: 王好]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