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21日消息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青岛市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对各职业学校校长、副校长遴选配备、培养培训和考核评价提出了依据。
按照要求,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任职业学校校长要有十年教育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教育行政部门选任职业学校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职责。
另外要求,职业学校校长每年在
企业调研要不少于一个月,其他中层以上干部每三年在企业挂职、研修累计不少于三个月。
半岛都市报/半岛网 记者 魏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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