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图红圈内的绿地要盖楼(资料图片)
楼盘宣传册上是葱葱郁郁的草木,如今却要拿来盖高楼,争议中的地块虽已停工,但迟迟没有明确说法。10月20日,家住城阳区湘潭路16号
天泰城2号楼的业主高女士对记者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业主维权时开发商承诺尽快出具书面解释,规划部门也向业主承诺解决纠纷之前不会动工,但我们至今还没得到明确答复。”
城市信报记者从业主提供的宣传册上看到,左下方两栋楼前标注着绿色的树木、草坪。资料显示,城阳区夏庄街道两宗商住用地9月4日走上拍卖席,被天泰集团旗下的青岛天宣置业尽收囊中,地块成交价分别为1366元/平方米和1377元/平方米,净用地约180亩,总价超过2.3亿元。而这两宗用地中的2号地,便位于高女士家前方。“我是2012年买的房子,当时已经是尾盘了,就是看中了2号楼绿地景观较好、视野采光较好这些条件才买的。”高女士说,她家130平方米,每平方米多花了一千元,购房款多出13万。“现在开发商打算在绿地上盖高楼,房产附加值大打折扣,打算盖的楼与自己家间距不足20米,对采光权损害太大。在土地拍卖之前,开发商已经动工了,8月22日我们维权之后,项目才停工了。”
据了解,这块地将用于建设天泰城四期以琳美地。上月即有消息称,以琳美地会在10月份开盘,如今项目停工 ,10月份也即将过去,该项目何时开盘?“我们将推出76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房源,但什么时候开盘并没有具体日期。”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说。
城市信报记者拨打了天泰城相关负责人手机号,负责与业主对接的郝先生、品牌运营总经理赵女士均未接听。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与分管销售的经理吴先生取得了联系。“我们在销售1号、2号楼时还没有拿地,只是对空地用树木进行了标示,并没有说过那里要搞绿化。我也是天泰城的业主,很理解邻居们的感受,但现在为了满足容积率要求,这里不盖楼就没法达标。小区要怎么建,要根据政府的规划进行。”吴先生说。
据悉,市规划局网站曾于今年3月28日发布过“遵义路两侧地块规划方案及规划条件”的公示,1号、2号楼前的空地拟建两座配建商业的住宅楼,不过业主高女士称,规划方案并未在工地进行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当初在广告宣传单页和沙盘中关于该地块进行了“公园绿地”的标示,对房屋价格(高于其他楼座)和房屋成交造成了重大影响,虽然该承诺未来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也应该视为合同内容,并具有法律效力。
青岛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认为,景观作为房产附加值,构成了业主签合同的重要推动因素,宣传材料标示的绿地对购房者签合同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业主需要举证,宣传册和售楼员承诺时的音响资料都能作为材料。一旦判定开发商作出虚假承诺,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责任,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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