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在接受民警讯问。
10月4日晚上7点左右,在
日照市五莲县汪湖镇燕河村某路段发生一起惨案。妇女莫某在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司机当场逃逸,莫某随后被从此经过的多辆汽车碾轧,现场惨不忍睹。案件发生后,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五莲县交警大队民警顶着巨大压力,在无目击者、无监控的情况下,走访摸排并通过距案发地点最近的监控进行了大量排查工作,最终揪出了肇事逃逸嫌疑人。据查,嫌疑人与死者竟然同村。
被撞后又遭多车碾轧 2014年10月4日晚9点多,日照交警支队五莲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在206国道汪湖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求民警前往处理。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据民警介绍,当他们赶到时发现,现场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在一片血肉模糊中,死者所有的肢体组织几乎都已经破碎了,事发地点及沿途有大量血迹及人体组织散落物,一片血淋淋中,受害人家属哭得伤心欲绝。“那情景即使铁石心肠,看了也受不了。”民警告诉记者,尽管已经多次参与死亡事故现场处理,尽管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现场的惨烈仍然让人难以接受。
民警经过仔细勘察后发现,现场除了受害人骑的电动车外,并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随后,民警扩大了侦查的范围,最终在事故发生路段一个工厂的监控里,看见了事故的发生经过。“因为距离比较远,车辆、驾驶人信息都看不到,只能看到是晚上7点左右出的事故,撞人的是一辆轿车。”
民警介绍,从案发到他们接到报警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这期间尸体被多次碾轧,才会造成如此惨烈的现场。此案的恶劣性质让民警的压力倍增,抓捕肇事司机迫在眉睫。
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抓嫌犯 为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尽快揪出肇事者。正在国庆假期的民警决定取消休假,尽最大努力侦破此案。民警立即着手进行调查走访。在民警调出周边道路监控时,未发现有用线索。
随后,民警走访了事发路段,寻找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监控视频,由于事发地点比较偏僻,加上当时天色已黑,民警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随后,民警扩大了排查范围,将事发地点周边的监控调取了出来,并根据时间推测,将案发时经过此路段的所有车辆信息找了出来。
除此之外,民警将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向该镇的党委做了通报,该乡镇党委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附近村庄的村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另一方面,民警将附近监控拍摄到的该时间段的近百辆车进行了逐个排查,每辆车都做到见车见人当场询问。由于不少车辆都是过路车,民警便根据车辆轨迹进行了追查,为了询问情况,民警赶至天津、北京、黄岛、临沂分别进行了排查。所有参战民警不眠不休的排查工作终于有了回报。案发时经过此处的一辆大货车司机反映,案发时他曾经在附近路段看见一辆红色长安轿车,可能是肇事车。办案民警到附近村庄逐一调查询问,汪湖镇燕河村村民证明本村青年韩某在不久前购买了一辆新长安逸动轿车。
肇事车刚买4天还没挂牌 获知此情况后,10月20日上午,民警立即查到了韩某的电话。当天下午,民警拨打韩某电话询问他在什么地方,令民警吃惊的是,韩某恰好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内,他已经修好了车辆,正为自己的新车办理挂牌业务。民警立即赶到车管所见到了韩某。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狡辩,称不是自己撞的。但是没过十分钟,他就低头认错了。”办案民警介绍,当他们找到韩某时,他仍在强装镇定,但是民警询问了几句之后,韩某立即承认了罪行。据韩某交代,案发当天,正好是自己买新车的第4天,心情大好的他开着尚未挂牌的新车出去练车,在经过案发地点时,由于光线不明,加上自己刚拿驾照5个月,操作新车并不熟练,当发现前方有电动车时已经晚了,莫某被自己的车狠狠撞到在地。
由于紧张害怕,韩某看见被害人电动车被车前杠刮住了,下车查看后便把电动车拖开了。由于紧张害怕,加上自恃新车没有挂牌别人不知道,心怀侥幸的他当场便驾车逃离了现场。韩某交代,当时他非常害怕,就趁着夜幕驾驶着车辆沿206国道一直向西,当到了汪湖镇十字路口时便右拐向北,逃往汪湖镇燕河村的家中。
但是让韩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一时侥幸却酿成了如此惨烈的后果。据悉,韩某与死者莫某还认识,两人是同村人。
“如果他不逃逸下车抢救,可能救莫某一命。但是现在性质完全变了 。”办案民警介绍说,韩某的车辆已经购买了保险,按照交通法的规定,韩某如果能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不仅自己的罪行有所减轻,保险公司也将承担他的部分损失,但是现在却要自己承担事故的责任。
据民警介绍,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目前案件的难点集中在,莫某的死亡是韩某碰撞所致,还是由其他车辆碾轧所致。“但是不管如何,莫某的死亡中,韩某应该承担最主要责任。”目前民警仍在进一步调查案件的细节,希望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
文/图 记者 侯彦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