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崂山区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2014-10-23 11: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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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城乡居民养老服务服务的对象都有哪些?

  答: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具有崂山区户籍且住在崂山区的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和低保边缘家庭中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独居老年人。独居老年人是指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或虽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居住,但子女因病、残等原因,不具备照料老人的能力。

  问: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为独居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服务:提供做(买)饭、代购物品、扶助户外活动服务;提供送水、换煤气、洗涤衣被、缝纫修补、整理卫生等家政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本人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超出指定服务范围部分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问: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的具体时间是多少?

  答:老年人、半失能老年人,每月享受服务时间为45小时;失能老年人每月享受服务时间为60小时。

  本报见习记者 尹昊 整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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