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岛新型社区专职副书记高恒亮(左一)正在给郭仁和(右二)做思想工作。中韩街道办事处供图
今年3月份,家住徐家麦岛社区的郭仁和以儿子结婚没有
婚房为借口,强行搬到整村改造后尚未分配的麦岛家园安置房5号楼405室居住至今,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 。对此,律师表示,郭仁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麦岛家园清房工作组称,接下来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清退被占房屋,并将追究郭仁和的法律责任。
居民他抢占安置房半年多 “我们这栋楼有人私自搬进来住,都半年多了,至今仍未搬走。”10月15日上午,家住麦岛家园的徐先生反映称,他所在的安置楼里来了不速之客,就住在5号楼405房。据他了解,住在那里的人叫郭仁和,搬进来前并没有获得房屋所有人的许可,期间有关部门还来人对他进行劝离,甚至对他进行断水断电,可是他一直没有搬出去。
16日上午,街道办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海口路和麦岛路交叉口的麦岛家园小区。高耸的楼房,黄色和棕色相间的外墙,整齐的窗户,从外观看,这个小区与普通小区并没有什么不同。5号楼就在小区南门的左边,乘坐电梯很快就来到了郭仁和占据的405室,红色的防盗门紧闭着,上面还贴了两张写满字的纸,讲述了他占据房屋的理由。
郭仁和搬进来是因为儿子没婚房 敲开405室的房门,郭仁和和他妻子都在家里。他坦承,自己是今年3月12号前后搬进来的,搬进来前并没有获得政府的许可。“31岁的大儿子3月16日要结婚,我们不能还跟他住在一起,所以就搬到这里来住了。”郭仁和说,之前他们一家人都住在政府安排的临时过渡房里。
当问及之前被拆的房屋的手续问题时,郭仁和说,当时的房屋确实没有手续。但他表示,并不是他不办手续,而是手续一直没能办下来。他说,上世纪90年代末,村里给他批了一处老房,后来他经村里许可后,在原地翻建了新房。“当时村里答应给我办手续,但是后来一直没给办,要不然我当时也不敢翻建。”然而,郭仁和也承认,自己根本拿不出村里答应他办手续的证据,“没有字据也没有录音”。
街道办他是非法抢占房屋 麦岛新型社区专职副书记高恒亮表示,麦岛家园的房屋是回迁安置房,目前未抓阄的剩余房屋共294套,这些房屋属于政府和社区居民共有。郭仁和私自破门,搬到405室并占据至今,属于非法抢占。他透露,郭仁和原系青岛平度人,今年68岁,一家四口,大儿子在莱西市工作。1990年在徐家麦岛社区个人承包的东海酒家打工,做厨师。1992年7月,他通过私人关系,把户口从平度迁入中韩街道办事处徐家麦岛社区,为该社区空挂户,一直租房居住。
1993年,考虑到该居民无房居住,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徐家麦岛社区将闲置的老磨坊借给他临时居住。1994至1995年期间,郭仁和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扩建。2005年,崂山区政府对大麦岛、徐家麦岛和王家麦岛三个麦岛开始整村改造,涉及2620户近8000人。当时的政策是以房产证为准,按照房产证上的登记面积进行安置。针对没有房产证但确需解决的,并且经过村两委会召开过会议的,没来得及办证的居民,当时崂山区城市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就分三次公示了49户符合条件的居民,郭仁和均不在分房政策范围内。
整村改造过程中,绝大多数居民都能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陆续回迁安置。周边居民急切盼望麦岛小学可以建起来,当时有20多户居民的房屋坐落在麦岛小学的建设地块,有少数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提出种种无理要求,赖着不搬,其中就有郭仁和。郭仁和居住的老磨坊就坐落在麦岛小学建设地块,2005年至2012年,郭仁和当了7年钉子户,导致麦岛小学迟迟不能开工建设,3个麦岛整整一代孩子只能舍近求远,在外面租房上学。为加快小学建设工作,区政府根据广大居民的要求,2012年组织相关部门对麦岛小学地块未拆房屋(包括该处房屋)分几次进行了依法拆除,郭仁和是最后一个钉子户,他甚至用煤气罐和汽油瓶暴力抗法。考虑到郭仁和家庭困难,无房居住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将麦岛家园5号楼302房屋(77平方米)安排给其临时过渡居住,而郭仁和当时居住的老磨坊只有50平方米左右。
安排郭仁和一家临时居住到过渡房后,区、街、社区非常关注郭仁和的生活,对于他的生活困难,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把他当外地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家庭,每月可享受1680元补助。街道和徐家麦岛社区也在每年年终多次给予郭仁和救助帮扶,在他生病期间,街道还去看望他,并送去了救助金。
社区居民了解郭仁和抢占安置房的情况后,大家都很气愤,纷纷请求政府采取措施,维护正常的秩序,不然其他人心里也不平衡。甚至有居民表示,郭仁和把房子住旧了,再分给别人,谁都不愿意要。而且,要是其他人都像郭仁和那样来,还怎么分房?
律师观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蔡世平律师说:“根据前述情况,说明郭仁和属于空挂户,根据相关政策,其不属于该村村民 ,也不享有任何村民待遇。郭仁和不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其原居住的房屋属于房屋借用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其使用而改变该房屋集体所有的性质。郭仁和翻建行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因其翻建时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也未得到政府相关规划部门的批准,其翻建属于私自翻建行为,更不能因其翻建行为而当然取得房屋所有权。该房屋拆迁时,政府考虑到郭仁和的实际情况,已经安排给其一套77平方米的临时过渡房,但其以大儿子无房结婚为由,没有得到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抢占房屋,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因该房屋政府并未分配 ,应属于国家或集体财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或集体财产权益。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应当停止侵权行为,返还被抢占的房屋。”
蔡世平表示,本案中,郭仁和应当寻求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法律权益。根据《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若郭仁和符合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
为维护国家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维持麦岛家园房屋管理的正常秩序,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了清房工作组,并已清理了几户非法抢占安置房的居民 ,接下来工作组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清退被郭仁和抢占的房屋,并将追究郭仁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韩街道办事处供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