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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 16个人的单位,去年公务接待开支35.65万元,算不算高?去年杭州仅仅买垃圾袋就花了8000多万元,为何未在决算中见到……10月28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杭州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重点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仅购买垃圾袋的费用,就达到了8000多万元,这个数字确实令人咋舌。到底是什么样的垃圾袋,价格竟然如此之高呢?
其实,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部门决算,目的就是监管好财政支出,避免出现某些猫腻。问题是,如果只是侧重于形式上的审查,而没有追责机制兜底,就不能扼住某些部门单位乱花钱的冲动。正如之前的一些天价事件,有的处理结果只是隔靴搔痒,有的则成为烂尾新闻,鲜有因为财政支出不合理而被问责的责任人员。
那么,责任的真空和苍白,必然会产生牛栏关猫的效果。试想,即便在财政预决算中做了某些“小动作”,甚至还有“大动作”,面对审查审计却可以依然淡定从容。现实中,审查制度的存在确有必要,但却不能只是侧重于表面,而是应该注重如何产生实际效果。
事实上,追责机制的缺失,本质上还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没有将某些支配财政花费的权力装进笼子中。从预算到决算,钱是怎么花的,是否花在刀刃上,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而现实中,很多部门单位却讳莫如深,对于花费的具体标准、名目等等,都是以一种“低调”的姿态去应对,很少能够主动面对外界的追问。
既然如此,就有必要在审查制度之后,打上严厉的责任补丁。具体而言,在预算过程中,要严把关口,厘清花费的数额、种类、项目等等,力求精细和明确。而在决算方面,则更应该进行严格的审计,对照预算进行统计和核对,如果存在猫腻,应该进行严厉的问责。同时,对于相关审查审计人员,也应该将他们置于责任的笼子中,避免出现某些偏袒包庇行为。
说到底,作为公民,有权利知道纳税人的钱怎么花的,花在了哪里。从这个方面而言,在相关部门不能实现自我约束的现实下,就应该以严厉的问责机制兜底,倒逼他们主动担责,别再让财政花费成为天价的代名词。(作者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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