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治理垃圾信息 用户不同意禁发广告短信

2014-11-06 06: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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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5日获悉,工信部起草《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于即日起至12月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见稿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和执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公共信息巡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

  对于信息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短信息的类型、范围和期限;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短信息。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侵扰的 ,可以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关于短信息服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发送含有虚假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违反相关规定,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记者调查

  数据 垃圾短信中广告超7成


  记者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360手机卫士共为全国用户拦截各类垃圾短信385.6亿条,用户举报各类垃圾短信1.20亿条,其中,第二季度拦截各类垃圾短信17.8亿条,平均每天拦截垃圾短信1.94亿条。第二季度用户举报各类垃圾短信5824万条,平均每天举报垃圾短信64万条。其中青岛第二季度拦截3756万条垃圾短信,全国排名第6。

  分析发现,垃圾短信中广告推销类短信占据着绝对霸主地位,占比高达77.6%,也就是说用户每收到10天垃圾短信里,有7到8条是广告短信。而在所有广告短信中,普通的群发广告推销类短信占到49.1%,地产广告占到14.6%,商家促销占到13.8%,金融占9.3%等等。

  尤其随着“双11”的日益临近,各类促销广告短信开始轮番轰炸手机用户。一天收个十几甚至几十条广告短信成了不少手机用户近几天的常态。

  举报 可短信、电话、网络举报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举报垃圾短信的渠道还是相当多的。5日下午,记者分别致电移动、联通及电信客服人员,了解垃圾短信的举报办法。

  客服人员表示,举报途径有短信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多种方式。以中国联通为例,用户可以发送“LJDXJB#被举报号码#垃圾短信内容”到10010举报,或者发送“被举报号码*垃圾短信内容”到10010999举报。用户还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电话10010直接电话举报。同时还可以通过联通的手机客户端内的举报功能举报。微博网友也可以将垃圾短信截图后@ 中国联通进行举报,此举还可以通过微博向网友分享提防诈骗短信等骗术。

  而作为更高一级的管理部门,国家工信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也是垃圾短信举报的主要阵地。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用户收到含有涉黄、诈骗、贩卖违法物品、赌博等违法内容的信息,要立即向公安部门110报警平台举报。

  收到其他不良、垃圾短信等信息,可向相关基础电信企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投诉 、举报,向工信部举报时可编辑短信将发信人号码+*+信息内容发送至12321,受理中心收到信息后会对信息内容、发送者及相关营运商进行核查,并在 1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困难 无法彻底防治垃圾短信

  不过记者发现,虽然垃圾短信的举报方法多种多样,举报途径也是相当畅通,但这种举报方式只能是收到一条举报一条,举报一条屏蔽一条,难以应对不同号码来源、不同内容、不同发布者发来的垃圾信息。同时,用户举报后,很难掌握到被举报号码及发布者后续的处理情况。因此这种看似顺畅的举报只有较少用户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随着手机第三方安全软件的盛行,一些口碑较好的手机防护软件成了手机用户应对垃圾短信的法宝。以360安全卫士为例,用户在收到自己不想收的短信后,可以随后将其标记,如果该号码被多人标记,那就自动识别为垃圾短信。但是手机安全软件也只能被动防护,加上其不具备任何法律强制权利,仍无法彻底防治垃圾短信。

  声音 细节需推敲难点在落实

  11月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几位业内人士。市民张富荣是一名非职业法律工作者,他曾因11元话费争议将运营商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赔。张富荣认为,该规定让手机用户掌握了主动权。

  不过张富荣认为,该规定在一些细节上还得再推敲。“比如规定说商家要发广告短信要先征得用户同意,如何征求意见,是不是还得靠发短信,那这个征求意见的短信不也是垃圾信息吗?”

  知名电信专家项立刚也是第一时间关注到该消息,他对该规定的态度相当谨慎。项立刚认为,首先如何界定短信的性质就比较难,什么信息算是商业短信?朋友间转发卖房短信算不算?商家避开关键词发送的广告短信算不算?

  更难的是规定的实施比较难。“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很难监管到如此多的广告商和用户,运营商更不会断了自己的财路。”项立刚认为,如何真正落到实处让手机用户真正受益才是难点也是关键点。记者 景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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