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派国际健身会所不开业 市民想退年卡遭拒绝

2014-11-12 06: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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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 刘玉凡) 近日,家住市北区的张女士致电本报新闻帮反映,自己平时喜欢健身,于是盘算加入一家健身会所。今年9月份,她选择了登州路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会所,并缴纳了2599元的年卡费。“这家健身会所曾表示10月18日就开业,没想到现在都过了将近一个月了,会所还是没有开门纳客!”张女士说,她想把年卡费退了却遭到了拒绝。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名叫鹏派国际的健身会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健身会所目前正在装修,确实尚未营业,装修期间会员无法健身,会所将会以一定方式补偿会员的这部分损失。至于能否将年卡费退还给张女士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称,会所和顾客之间曾经签署了会籍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不会返还会员的年卡费。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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