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李霞) 63岁的万某,利用一些家长不明白青岛的教育政策之机,以能够办理李沧区各小学的入学、
择校为名,先后骗取了21名学生家长共计17.2万元的费用。近日,经李沧法院审理,万某行为构成
诈骗罪,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刘先生是外地来青务工人员,去年9月儿子面临着上学经人介绍,他给了万某14000元让其帮助办理入学事宜,但直到开学时也没有接到入学通知书。去年9月1日,刘先生接到了派出所电话,才知道万某因涉嫌诈骗被抓,受骗的还有很多人。据了解,万某在收到这些费用后,并未能给学生办理入学、择校事宜,而是用于自己经营的字画店开销。案发后,万某的亲属将赃款全部退还给21名受害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