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青岛中小学测评课程水平 首先学校自评

2014-11-16 06: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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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魏海洋)  14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计划,岛城将于11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

  “开展评估主要是全面了解岛城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基本情况,总结课程实施的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查找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课程实施水平不断提升。”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评估的内容包括课程理念、课程开设、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学校特色共六项一级指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理念和评价主体内容上基本保持一致,但各学段在三级指标设置及评价标准与要求等具体内容上各有其针对性。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估的主要形式是学校自评、网上公示、抽查复评、会议总结。抽查复评的主要方法是听取学校领导介绍、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和课堂观察等。

  首先将进行学校自评,自11月17日开始,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进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据悉,各区市所有普通中小学的“自评方案”和“自评报告”由区市普通教育教研室负责上传到本区市教育(体)局网站上,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局属各普通中学、各有关民办中学的“自评方案”和“自评报告”由市普通教育教研室负责上传到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网(http://www.qdpjy.net/)上,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根据省里的相关规定,课程实施水平评价为年度性常规评价,每年按计划进行,评价结果每年按“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向社会公布。

  对于“不合格学校”,按管理权限和相关管理规定,撤销或建议撤销其由教育部门已授予的各种称号,并责成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建议。

  市教育局规定,市教育局将根据评估和群众投诉反映出的问题,对个别有突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对有违规行为的学校按规定进行处理。

  据介绍,市普通教育教研室的联系电话为:89092879。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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