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张文彬) 近日,青岛机场安检部旅检科在国内14号安检通道执勤,查获一名乘飞机前往哈尔滨的旅客在鞋内藏匿了一把刀具,后被移交机场公安处置。
当天上午10点左右,机场安检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名中年男子走路有些不自然,略显蹒跚,立即提高了警惕,当该旅客鞋子通过X 光机检查时,一把刀子赫然呈现在电脑屏幕上,原来该旅客将一把锋利的刀子藏在了鞋子内。安检员立即对该旅客人身及行李进行复检 ,确认无其他违禁品后,经请示值班领导,将其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根据公安部规定,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等。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01条规定,禁止旅客携带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第 193条规定,隐匿携带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130条的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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