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 李飞鸿 郝园园) 11月21日,山东省政务网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
落户”。同时,还提出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
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并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并明确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