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到期想退押金难 正泰宏商贸:找业务代表

2014-12-03 09: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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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2日讯(记者 王洪智 ) 一年前,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一台POS机,按照协议规定,该POS机使用一年后可返还,届时商家可获得预交款中的1400元押金。近日,协议规定的期限已过,李先生想要退机器要押金时,却遇到了难题。

  李先生说,他在莱西做汽车装潢生意,2013年10月份,青岛正泰宏商贸有限公司的业务员稽先生来到他的店里,向他推销一款实达wp-50牌的POS机,并称如果李先生一次性支付1900元 ,使用一年后不想继续使用,可以将POS机退给商家,而1900元中的1400元将作为押金返还给李先生。因觉得实用,而且可签订协议作保障,李先生便要了一台,同时签订了《上海银联特约商户POS收单服务协议》,并留存了其中的一份。2014年11月份,李先生联系到稽先生,表示自己想退还POS机要回押金1400元 ,却得知稽先生已经离开原来公司,退还事宜需要联系该公司的张经理。随后,李先生联系到了张经理,得到的答复是“找业务代表处理”。

  “今年7月份的时候,我打算退掉POS机,那时他们说还没到期,等10月份之后再办理退还事宜,怎料到期后又遇到这种情况。”李先生说,在协议上有青岛正泰宏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章和业务代表稽先生的签字,但是押金收据上是张经理签的字,“现在两边都踢开了皮球,也不知道该问谁要钱。”随后记者分别联系了稽先生和张经理。张经理称稽先生是公司在莱西的业务代表,具体问题并不清楚,需咨询稽先生,而稽先生表示协议是公司和李先生签的,而且钱也交给了张经理,此事与自己没关系,但会协助李先生与公司沟通要回押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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