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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 针对当前监督主体倒置、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职能流于形式等问题,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后要完善街道办事处监督评价职能,考虑邀请居民和社区单位为政府职能部门考评打分,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12月7日《京华时报》)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干部作风好不好,工作实不实,百姓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何况街道办事处这一级,处在联系和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工作考评本就应该听取居民意见。所以,“居民打分”是一件好事。把民意纳入制度化的干部考核新模式——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考核考评,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也的确看到,很多地方在部门和干部考评考核中,不仅征求来自内部的基层意见,而且一些地方也打开大门,邀请服务对象和基层百姓直接参与打分。看到了科学考评的要求,了解了一些地方开门考评的实际,对“居民打分”自然会有期待。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一个好设想,推出一个好制度,不是一件容易事;把设想付诸实践,让好制度取得好效果,其实更为不易。在部门和干部考核中,新举措并不鲜见,也有一些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并不是所有的好设想好举措都取得了好效果,最起码不是人们希望的效果。具体到“居民打分”中,起码需要正视两个问题。
一是比重问题。居民打分只是说说,不计入考评,肯定不行 ;如果计入考评了,占的比重过低,对考评结果起不到应有影响,那自然也不行。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充分思考,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制度,不仅要让“居民打分”进入考评,而且要保证比重,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力。并且,让其对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产生倒逼效应。
二是公正问题。民意需要重视和采纳,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采纳民意却是一个“技术活”。具体到“居民打分”中 ,如果浮光掠影,则可能弄虚作假,最终流于形式;如果过于简单,也有可能了解不到最真实的民意,甚至会出现“投机者得利、老实人吃亏”的现象。这也提醒我们,如何确保“居民打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它不仅涉及到打分制度本身,以及如何落实制度的问题,还涉及到平时如何在阳光下工作的问题。
总的来看,“居民打分”是一个好创意,希望有关方面能把好事办好。让好创意成为好制度,把好制度实施好,努力取得好效果,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容易。这其中,有些环节需要就事论事,有些环节考验日常功夫,离不开其他制度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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