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李阿欣)日前,
平度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儿子被邻居家犬咬伤,父亲愤而将咬人家犬打死,一方索要赔偿,一方拒绝赔偿,昔日
邻里反目。经平度市人民法院调解,邻里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据了解,刘某与代某是多年的邻居,平日里,遇到事情大家都相互帮忙,加上两家儿子同岁,经常在一起玩耍,邻里关系非常融洽。2014年6月19日上午,刘某之子刘某某来到代某家与其儿子玩,突然,代某家看门的大狗拽开绳子跑进院子将刘某某身体多处咬伤,代某家人迅速将刘某某送回家。
刘某看到自己孩子被咬伤,又心疼又气愤,一怒之下拿起铁锨去代某家把狗打死了。刘某夫妇将刘某某送去医院就诊,之后拿着医药费单据找到代某家要求赔偿,而代某以刘某打死自家狗为由拒赔,两家僵持不下,自此,往昔和睦的邻居变成了相见分外眼红的仇人。
因索赔未果,刘某某诉至平度法院要求代某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00元。庭审中,代某仍拒绝赔偿,态度坚决,并要求原告赔偿自家狗的损失,而且以刘某杀狗时吓到了自己孩子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
平度法院少审庭法官在受理此案后认为,一纸判决也许很容易,但伤害的却是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唯有促使两家和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矛盾。在刘某和代某争得面红耳赤之际,办案法官一边控制局面,一边充当忠实听众,让刘某和代某依次把肚子里的委屈倒出来,把想说的话都说尽。待双方的话也说尽了,气也出了,案情理顺了,办案法官对刘某指出:狗是私人财产,随意打死他人的狗是违法行为。同时批评代某:自家的狗把小孩咬伤了,全额支付医药费是必须的,从道义上出发,拿着补品登门看望也是应该的。
之后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撇开案件,聊起家常,“你们两家离得多远?”、“孩子是否在一个班级上学?”、“两家日常关系怎样?”……几个简单的问题下来,双方都回忆起产生纠纷前的融洽情景,两家孩子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写作业、玩耍,两家大人一起下地、聊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同意将赔偿数额确定为1000元,代某当即去银行取钱给了刘某,本案调解结案。至此,往昔和睦的邻居最终又握手言和,两家人有说有笑,一块乘车回村了。
办案法官同时提醒,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狗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因“犬伤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狗作为人类的朋友,对人们心灵慰藉的作用非常重要,提醒养狗的朋友,在享受狗给我们带来欢乐的同时,更要尽到对家养狗的管理义务,避免纠纷,以确保邻里和谐,维护社会公德和绝大多数人的正常生活利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