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解夺妻之恨自制炸弹报复他人 获刑三年

2014-12-18 06: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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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 李保光) 因妻子和邻村男子王某同居,戈某心生不满,并先后三次自制爆炸装置放在王某房上。不过,三次均没有爆炸。日前,经平度法院审理认为,戈某行为构成爆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戈某家住平度市某村,2010年12月与李某结婚。但是,李某在婚前就曾与邻村的男子王某同居。2012年4月,李某与王某又开始同居。期间,戈某与王某、李某发生过多次争执,2012年11月,经法院判决,戈某与李某离婚。离婚后,戈某产生了报复王某的想法。

  2012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戈某用矿泉水瓶、电子闹钟、烟火药等材料,制成一个定时引爆装置,放在王某家房上。但是,该爆炸装置并未爆炸,王某发现后将其扔掉。后来,戈某又用陶瓷坛子 、烟火药等材料自制一爆炸装置,将其放在王某家房上。戈某在用打火机点燃引信后离开,但该爆炸物未爆炸。2014年5月11日,戈某再次用液化气罐、电子闹钟、烟火药等材料制成一个定时引爆装置,设定好爆炸时间后放在王某住处。该爆炸装置又没爆炸。王某在发现情况后报了警,警方在戈某住处搜查出其用塑料桶装的及用瓷坛装的烟火药。

  经平度法院审理,戈某为报复他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并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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