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上手拿夹子的人。(摄影爱好者提供)
两城河下游翩飞的水鸟。(摄影爱好者提供)
半岛都市报12月22日讯(记者 孙亚林) 每逢寒冬来临,一些
不法分子就会趁着野生动物觅食困难时,在河岸边采取下夹子等方法对其进行捕杀。近日,摄影爱好者成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两城河下游拍照时,发现一位村民在河滩上下夹子捕捉野鸭。随后,记者赶赴现场,虽没发现捕鸭者,但是附近村民告诉记者,河边附近确实有人捕野生动物。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
捕猎行为是一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严禁市民捕猎。
“我当时正在两城河下游入海口附近拍白鹭,突然发现草丛里有个穿皮衣的男子手拿着夹子,时不时地在沙滩上挖坑,我怀疑他是在捕野鸭。”近日,摄影爱好者成先生向《
日照新闻》记者反映,他当时看见这位拿夹子的男子赶走了一批野鸭,之后顺手把夹子安放在野鸭起飞的地方。
针对成先生反映的这一情况,记者立即来到两城河下游入海口附近的东河南村附近,发现此时河水已经退潮,河岸下游并没有多少积水,只见河里落有白鹭等野生动物正在觅食。记者经过一上午的走访,并未在此处碰上捕鸭人。随后记者走访附近村庄,也未发现有公开售卖野生动物的场所。
随后,记者采访了正在河里捞海蛎子的张大爷,“该河段附近有没有村民经常在其捕捉一些野生动物,比如白鹭野鸭等。”张大爷告诉记者,他平时在捞海蛎子的时候,会碰巧撞见个别村民前往这里捕捉野生动物,这些人一般都是先在沙滩上下好夹子,等海水退潮后,不少野鸭 、白鹭等动物落在此觅食,一不小心就会被夹住。“过来捕野鸭的一般都是附近村庄的村民,抓回去的野鸭几乎都是自己食用的,很少有卖的。”张大爷说。
“太可恨了,这些人就为了吃野鸭身上那点肉,他们根本不考虑野鸭是国家保护动物。”成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年两城河下游的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每年都有很多候鸟前往过冬,一些野生动物也是越来越多,这让港城爱鸟人士欣喜异常,很多人拿起相机,把拍鸟当成了业余爱好。可是,“最近拍鸟的时候,却发现有村民捕捉野鸭等野生动物,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太生气了,对这些捕鸭人必须严惩。”成先生说。
另外,付疃河下游药鸟、捕鸟的行为也非常猖狂,2003年记者探访发现,短短1000米的河道上10只疑似被药死的水鸟,众多摄影爱好者痛心疾首,呼吁在有野生动物栖息的河道设立设立警示牌。
提醒 捕猎野生动物最高可判死刑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联系到日照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野鸭 、白鹭都是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捕猎是一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捕猎或者走私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由于捕猎者流动性比较大,并且捕猎时间不确定,给森林公安人员捉拿捕猎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该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曾经接到市民反映种种捕猎现象,针对市民提供的照片等线索,工作人员走进村庄进行调查,但是多次都徒劳无功,“一方面,也许是由于村里人对捕猎者进行一定的庇护,不配合调查工作,另一方面,捕猎者也可能是其他地方的市民,这都给办案人员增加了难题。”该人员表示。
最后,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此次记者反映的两城河下游出现村民捕猎野鸭这一情况,他们将会尽快走入现场进行了解,另外,市民若在平时碰到捕猎者,可以直接拨打0633-2956110向森林公安反映。 记者 孙亚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