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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2015年1月1日,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规定吉林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也成为我国施行“限塑令”6年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1月2日《现代快报》) 2007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2008年4月,商务部等3部委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出台了具体的处罚措施。然而不能不说,受多年的消费习惯影响,有令难行、有禁难止的现象在禁塑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从某种意义讲,限塑令已经处于失效的尴尬地步,对此,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认为 ,限塑令主要受制于三个方面:一是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没控制住,地下黑工厂隐秘性强,查处难;二是市民的环保意识差,只图方便,纠正难 ;三是农贸市场及小商店、餐饮店等普遍免费赠送超薄塑料袋,法不责众,查处困难 。
客观说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现代公共环境政策的秩序性失败。限塑是一个利益博弈的问题,如何调动起消费者、商家和监管者的共同责任,就必须对三方的利益进行全面的限制。比如对于商家来说,生产出合符标准和环保的产品是其法定责任,并只能由此获得相应的利润和收益;对于公众来说,必须为自己获得的方便与快捷付出代价,“有偿使用”则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而对于政府其及相关部门而言,应当在其间扮演主体角色,从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各个方面发挥综合作用,才能打破“纳什均衡”并消除其负面效应。
对此,我们往往总是指责对方,却鲜有从自身的层面找问题并进行改进。从某种意义讲,限塑并不难以实施和执行,关键没有从根本上对此引起重视。那么,在国家层面都难以为继的情况下,省级"禁塑令"同样难以避免类似的尴尬。徒法无以自行,如何让限塑令成为良法,检验着国家的治理水平与公共环境政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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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