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环保局深入企业现场 20余家未现违法排污

2015-01-07 11:1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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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莱西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兵分四路,深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根据规定,企业必须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否则将被罚款。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环保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30日内复查仍不合格的 ,将从处罚决定次日开始“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对于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行政命令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可提请实施行政拘留。

  一上午检查20余家企业

  2015年1月1日上午8点30分,莱西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兵分四路,深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在市区北部的加油站内,城区中队监察人员现场仔细查看了加油枪油气回收设施的使用效果,并询问了油质相关情况,最终确定其达到环保要求。监察人员在到达城北供热企业时,燃煤锅炉正在运行。他们认真检查了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并填写了现场监察记录。

  “经过半少时检测,数据显示无超标项目。”在九联集团热电企业内,环境监测站的大气监测人员则摆放好大气监测仪器,监测烟尘排放情况。随后凤凰印染公司、蓝宝石集团等也接受相关检测工作。

  直至上午11点30分左右,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结束。据统计,四个中队一上午共检查企业20余家。除了休假停产的企业之外,正常生产的企业尚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

  整改复查仍不合格,将“按日计罚”

  莱西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加强了对企业惩治力度。比如,修订后的第六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表示,无论是企业、工地,还是公交“黑尾巴车”,只要环保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在 30日内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从处罚决定次日开始“收费”。

  “按日计罚”是指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了处罚,若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今后只要企业违法排污不达标,违法一天就罚一天,上不封顶。

  违法企业责任人可拘留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环保法》给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以更大的监管权力,允许其采取多种新方式进行监管。其中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相关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原来对这种行为只能事后罚款。”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今后遇到类似情况,环保执法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责令企业停产,规范其行为,让他们不敢再违法。而且自今年元旦起,环保部门不仅可以实施罚款,还可以对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行政命令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实施行政拘留。

  如果企业不予治理污染,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新《环保法》引入了拘留处罚。违反新《环保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须如实公开环境信息

  与此同时,新《环保法》还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给予公众环境知情权和环境监督权。

  新《环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 ,重点排污企业必须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公布自己的排污情况,而且今后公民也可以申请公开信息,这在法律层面上给了普通公众更多发声的机会和可能。如果企业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就会被罚款。

  “目前,莱西市已经通过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公开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等情况。”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下一步将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公开,约束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相关新闻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4月5日采暖期间——

  —企业废气排放严重超标将限产或停产


  为了有效预防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降低危害程度,2014年12月11日,莱西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莱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工作组将根据莱西市大气污染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中,在 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4月5日采暖期间,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的企业,将限产 30% 至50%。限产后仍然严重超标的企业,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

  莱西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4方面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包括燃煤锅炉、火电、化工、水泥等行业企业产生的废气,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加油站、油罐车产生的油气等;建筑和道路等面源污染源,包括城市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车辆扬尘;交通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餐饮油烟污染、秸秆焚烧等其他污染物。

   各应急组加强污染控制

  由于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气压低、湿度大或沙尘暴等不利气象条件持续,能见度低,容易引发交通、高空作业等事故。因此,加强污染控制至关重要。应急工作组中,工业源控制组,将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莱西市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加油站、油罐车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提出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

  移动源控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及上路行驶机动车辆监管;巡查整治冒黑烟车辆;监督检查加油站、油罐车污染防治设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检查控制道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监管;组织及监督公务用车停驶。

  施工源控制组,由市城建局牵头,市房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制定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的计划措施并监督执行。

  市容环境控制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建局、市公安局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物料渣土垃圾裸露运输、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查处。负责督促、检查环卫单位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

   废气排放超标将限产或停产

  同时,各单位还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职责,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在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4月5日的采暖期间,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检查频次。

  采暖期间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超过2013年出台的《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0.5倍以上的企业,限产 30%至50%。限产后仍然严重超标的企业,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

  文/图 记者 孙澳丽 通讯员 王宏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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