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十点半,家住即墨市田横镇的李先生驾车回家,车刚开到村里的路上时,李先生遇见一辆疾驰的面包车迎面开过来。
远光灯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跟这辆车错过去之后,李某某很快到家了,却发现家里大门没锁。进屋一看,家里海参被偷了不少。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
偷海参的俩贼就是驾驶与自己迎面开过的那辆面包车逃走的。巧的是,他记下了对方的车牌号部分数字和字母。1月17日,即墨市公安局田横派出所将涉嫌盗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抓获,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即墨警方依法拘留。
“我一进屋就傻眼了,预定给别人的干海参少了五六十斤,损失达十万余元。”李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接警后,田横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对邻居走访,获得重要线索。“李先生回家前,一辆面包车从李先生家启动疾驰离开。”李先生的一位邻居对办案民警说道。事后,李先生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自己在回家路上确实看到过一辆疾驰的面包车,还被对方的远光灯晃了一下眼睛。因为被远光灯晃了眼,李先生特意记了一下对方的车牌号码,隐约看到数字“2”和字母“J”。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发案时段的沿街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一辆面包车,发现车牌号中正好有“2”和“J”。1月17日上午,民警马上赶赴即墨市龙山办事处,监控锁定的面包车车主王某家中进行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供述了伙同李某窜至李某同村的李先生家中盗窃海参的违法事实,当日,民警随即将李某抓获归案,案件告破。并在路边的绿化带中找到了李先生失窃的海参,共计56斤6两。据了解,盗窃嫌疑人李某与王某当晚驾车在即墨丰城镇喝酒,晚上十点左右王某驾车将李某送回田横镇时,李某告诉王某本村的李先生家是加工干海参的,生意做的不错,家中总是存放着大量干海参,两人不谋而合产生了到李先生家中盗窃海参的念头。临近年关,偷了海参卖钱正好“置办”年货,剩下的以后喝酒还能做下酒菜。盗窃过程中,突然听到李先生邻居家的门有响动,于是两人驾车逃窜,并将盗窃来的海参藏匿在路边绿化带中,打算第二天再取。谁知海参还没卖就被抓了。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通讯员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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