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丽英 申小燕)一般来说,小偷惯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可是,2015年1月19日,昭阳路派出所刑事拘留一盗窃嫌疑人,该嫌疑人却只“专情”于一家店,连续
6次光顾,对于自己的行为,嫌疑人表示因为认识,熟悉了。据了解,六次盗窃共窃得各类香烟、酒、现金等物品,总价值2万余元。
2014年7月份以来,昭阳路派出所多次接到兖州路某饭店报案称:其店内多次
被盗,包括烟、酒、现金等。“六次间隔的时间也不尽相同,有的时候隔一个月一次,有的时候一周两次,最近的两次竟然是三天之内。”据办案民警介绍,盗窃嫌疑人六次均从厨房的窗户进入。
据了解,每次嫌疑人都会将店内的香烟糖酒、柜台内的现金等洗劫一空,除此之外,厨房内的食物也会相应地被消化掉。接到报案后,昭阳路派出所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认为该店内的多起盗窃案件可能为一人所为。虽然第一次和第二次盗贼都是从厨房的窗户进入,但是一直到了第六次被盗,店主的后窗依旧没有做好防盗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店内提供的视频监控发现,自2014年7月份以来,嫌疑人带着头套(或用衣服盖住头部)先后六次将店内厨房防盗窗撬开,从窗户进入店内,窜至店内吧台、仓库、更衣室等部位行窃,在行窃时还不忘喝个小酒,整个作案过程都未能逃过店内的“法眼”。经店内工作人员仔细辨认,此人的体貌特征特别像曾在店内打过工的辛某,此人于2013年8月在本店内工作,2014年春天辞职。
通过侦查的线索,昭阳路派出所缜密侦查,秘密布控,于2015年1月18日21时左右,在老城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盗窃犯罪嫌疑人辛某(男,汉族,22岁)抓获。
犯罪嫌疑人辛某被抓获后,他交代,之所以只偷这一家,是因为对该店内的环境熟悉,遂从2014年7月份开始先后六次利用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间多次潜入该店内行窃。每次都是喝酒后过去偷,想偷点烟自已抽,偷点酒自己喝,窃得物品基本挥霍掉了。“他基本上十一二点的时候进店,然后一直在店里待到凌晨三点左右才离开,在里面吃饱了喝足了打包完东西后再走。”办案民警介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辛某共实施盗窃六起,涉案价值2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辛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警方也提醒店主们,临近年关 ,尤其要注意防盗。除此之外,店内失窃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加强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不要因为失窃钱财少或者工作忙就“息事宁人”,不然就可能被一些盗贼以为“好下手”而连续“盯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