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22日消息 悬挂假车牌发生交通事故后,借口妨碍交通将车辆移开,却一踩油门溜之大吉。近日,崂山交警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在事故预防指导处和交警市南、市北、四方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肇事驾驶员曲某某,并将使用同一副假车牌的徐某某一同抓获。
涉嫌套牌的蓝色奔驰车辆和银色别克凯越轿车
2014年11月25日17时40分,刘女士驾驶一辆红色丰田轿车沿崂山路由西向东行驶准备驾车回家,当行驶到文园小区路口等待信号灯时,一辆车号为鲁B牌照的银色别克凯越轿车突然向左变道,刘女士刹车不及,两车撞在了一起。驾驶别克轿车的青年男子下车先是骂了一通,而刘女士却拿出手机先将对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男青年看到刘女士准备报警,就告诉刘女士把车开到前面的公交车站点去处理,当刘女士正准备打电话报警时,却发现对方已经驾车离开了现场。
崂山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网上对比却发现,该牌照车辆是一辆黑色长城轿车,登记车主是胶州市民王某,该车没有补牌记录,而经过反复查看比对刘女士提供的照片可以肯定,肇事轿车是套用了一副假车牌。民警经过相关技术手段,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鲁B”号车在全市竟然有3辆车型的行驶轨迹,除去真正车主王某驾驶的黑色长城轿车和肇事逃逸的银色别克轿车外,还有一辆蓝色的奔驰轿车也悬挂了鲁B6X6JJ的号牌!经过研判,蓝色奔驰轿车经常在孟庄路、金水路、巨峰路附近出现,崂山交警立即向全市发出协查通报,全力追查这两辆车的下落。
2015年1月18日,办案民警经过多方的分析研判,基本确定蓝色奔驰轿车车主应该居住在李沧区的金水路、巨峰路周边的小区,当天下午19时,办案民警经过3个多小时的查找,在位于巨峰路的某小区发现了停在路边的该牌照蓝色奔驰轿车。1月19日上午,蓝色奔驰轿车的车主徐某某来到崂山交警大队,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并供认了曾将假车牌借给朋友曲某某使用过。民警立即对曲某某进行传唤,曲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借用假车牌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徐某某2010年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后,因为经常违章而被电子警察抓拍,2014年9月,徐某某在路边小广告上看到有做假车牌的,就花了200元钱做了一个假的车牌挂在了自己的奔驰轿车上,用了一段时间后,徐某某感觉心中不踏实,去年11月份,就借给他的到朋友曲某某,曲某某就将这幅假车牌挂到了自己的别克轿车上。11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后,曲某某就将假车牌拆了下来,将别克轿车原来的车牌挂了上去。12月25日,徐某某找到曲某某,将假车牌要了回去,又挂在了自己的奔驰轿车上。
至此,崂山交警成功的侦破的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顺带侦破两起使用伪造假号牌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示:这起案件中,正因为曲某某使用了伪造的假车牌,害怕被警察处罚而肇事逃逸的,而刘女士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的用手机拍下嫌疑车辆,也为民警破获此案提供了一定的线索。崂山交警提醒,使用假车牌不但是一种严重的
交通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还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刘女士使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值得驾驶员尤其是女性驾驶员学习,现场照片不但能固定现场的证据,并且对自己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目前,本市智能化交通网络正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发现车辆悬挂假车牌时会自动报警,驾驶员在参与道路交通行为的过程中只有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才能避免电子警察的抓拍,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而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听候处理,才能有效地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通讯员 曲鹏 傅相宁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