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2日讯(记者 李保光)两男子深夜用
弹弓砸坏27辆车的
车窗玻璃,并
盗窃车内物品。22日,记者从李沧法院获悉,姜某、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三年半。
2014年2月5日,家住李沧的王先生报警称,其现代轿车右后门车玻璃被人砸坏,放在车后排座上的一个羽毛球包被盗走。接到报警后,李沧警方展开调查。四天后在李沧区玉清宫路、北园路、金陵路上又先后有13辆车中招。紧接着2014年2月13日、16日深夜,玉清宫路、君峰路等地又有4辆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
经民警调查,这一系列砸车盗窃案为同一人所为,犯罪嫌疑人深夜用弹弓发射钢珠将车窗玻璃打碎,盗取车内物品。2014年2月19日凌晨,李沧公安将姜某抓获。同日凌晨,李沧曲戈庄及升平路又发生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9起。经公安调取监控录像,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的作案手段和姜某一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