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组织他人偷渡赚中介费 获刑7年被罚3万元

2015-01-26 08: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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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25日讯(记者 姜豪) 小学文化程度的女子李某为了赚钱,就和丈夫谋划帮助他人偷渡到香港,赚取中介费。近日,经黄岛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李某是青西新区王台镇雒家村一名普通的工人,在2010年9月、10月,李某和丈夫马某(在逃)组织5人到香港非法打工,就以团队旅游的名义到公安机关骗取了《往来港澳通行证》,随后将该5人驾车送到青岛火车站,到了深圳之后,李某通过宋某(在逃)办理虚假的香港居民身份证,然后再带领通关进入香港打工。李某前后4次介绍14人到香港非法打工,从中非法谋取利益28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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