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通报 ,2014年全省抽查核实了1896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中2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责成作出书面说明或受到批评教育,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
取消提拔资格,6名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不独湖北省,北京市去年也有3名拟提拔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被停止提任。去年1月,中组部要求各地全面推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从湖北及北京的实践看,这一制度在管理和监督干部上的威力正在渐次体现,“从严选拔”不再是一句无所依傍的空话。这样的“紧急刹车”,既彰显了个人事项申报的制度刚性,也可矫正以往“只报不查”、“报多查少”的弊端。
不仅如此,据披露,按照最新规定,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也逐渐频密,除了工资、房产等,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状态,领导干部的书画、写作收入,家人炒股、开办公司情况,都需要向组织汇报。循此路径,或将有望对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注入一些硬朗的气息,使之真正成为约束权力运行的利器。
然而,对于官员
隐瞒重大事项 、不如实申报的处理,不能止步于停止提拔,或者只是作出书面说明或批评教育,而是有必要调查清楚这些官员究竟因何隐瞒。换言之,官员隐瞒个人事项,或在申报中注水造假,仅有仕途止步远远不够,还要在甄别事实的前提下,进行党纪、行政乃至司法方面的问责。
2月6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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