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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让“碧海蓝天”常驻岛城,需要政府部门铁腕执法,对污染行为重拳出击,也需要借助诸如生态补偿制度之类的“经济杠杆”,以良性引导及奖罚分明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相关企业减排减污,强化各区市政府环保监管职责。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保持好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今年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积极回应市民“天蓝水清”的环境新期待,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明确提出:打好治霾治水攻坚战,力争市区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加强胶州湾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陆海环境综合整治。 保护环境、治理污染,重在持之以恒、形成常态。去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大气环境特别是雾霾的治理力度,力争PM2.5年均浓度下降6% 。实现这一目标,事关整个城市的能源结构调整、环境制度改革、城市管理及居民生活,难度可想而知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相关部门的努力奋战,去年青岛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10.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这一可喜成绩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再次提出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
为了让治霾治水工作更加高效,市政府今年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在大沽河流域开展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其中,巧用“经济杠杆”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让人眼前一亮。实际上,运用“经济杠杆”治霾已有尝试,去年岛城首次尝试大气生态补偿制度,将市内6区纳入考核范围,未完成“治气”目标的崂山区被罚150万元,而完成目标的其他5区则获奖20~200万元。
在严格环保准入、加强环保执法、严查环境违法等传统的行政监管手段之外,巧用“经济杠杆”,建立奖罚分明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施加外在的考核压力,倒逼各区市政府强化环保监管职责。今年,大气生态补偿制度将由市内6区扩大到全市范围,考核结果也由年度公布改成季度公布,并按治理成绩排名,大沽河流域也将试点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各区市的治理压力。而排污权交易这一“经济杠杆”,则可以倒逼企业减排,是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又一个有益尝试。
过去一年,相关部门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岛城大气环境改善任务依然很重,水污染治理还不到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治霾治水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部署,相关部门如何再接再厉、知难而进,完成年度治理目标,让“碧海蓝天”常驻岛城,使这座城市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更加宜居,广大市民充满期待。
当然,必须明确的是,“碧海蓝天”是我们共同的骄傲,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政府部门在民意基础上制定环境保护规则,依法采取措施惩治破坏环境的行为,而市民在督促政府有所作为、监督企业生产行为的同时,也需要以实际行动爱惜环境,培养健康生态的生活意识。对于那些可能污染环境的企业而言,更应在法律规范之下进行生产,不能将企业利润置于公共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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