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4日讯(记者乔秀峰)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2014年青岛市对
欠税10万元以上纳税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收回金额达2.38亿元。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2014年,青岛市地税局对欠税10万元以上纳税人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对372户
欠税大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金额达23851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