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4日讯(记者 乔秀峰) 近日,青岛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
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将市直单位以及中央、省驻青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
审批及相关事项,下放至单位所在的区(市)财政部门办理。
下放的单位均以会计人员本人单位注册地为标准进行属地划分,不再以主管部门或总公司所在地确认归属会计管理机构。据了解,该政策将使岛城1.76万名会计人员将从中受益,相关业务可以就近办理。比如:青岛市第××中学、××银行××支行,所在地为市北区,该单位的会计人员可直接到市北区财政局办理相关从业资格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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