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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逸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 现代行政伦理中,政府是公众请来的管家,纳税人在缴纳各种税之后,理应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何况,诸如有没有住房、有无犯罪记录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原本就是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免费获取的,焉有出具相关信息查询证明再向公民收费的道理?
我国各种收费规模偏大、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久矣。尽管中央不断强化简政放权,取缔行政事业性收费,但在一些地方,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一些部门认知错位,缺乏为公众服务的意识,而是将权力作为可以变现的工具,雁过拔毛,从中渔利。另一方面,监管不力也给了一些地方顶风收费的底气。
2013年8月1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取消和免征利用档案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但是,取消近两年的“无房证明”收费至今仍在收取,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心只是将收费职能下放到下属事业机构或企业,就能逃避整顿治理继续渔利。而中央关于“收费养人”的禁令也被当做耳旁风,一些收费公然装进单位的专户,变成单位职工的加班补助、福利、电话补助。
种种“奇葩”收费禁而不绝,不仅增加了群众负担,更消弭了政策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严惩搭车收费、违规收费、重复收费的行为,斩断行政单位的“利益链”,从源头上抑制其权力寻租的冲动。从长远来看,加快简政放权步伐,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才是终结“奇葩”收费的治本之策。试想,如果全国统一建立不动产查询平台,银行直接就能查询到居民的住房信息,莫须有的“无房证明”收费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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