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日讯(记者 徐新东 通讯员 孔莹莹 ) 近日,省高速
交警城阳大队民警在青岛收费站进行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旧
微面形迹可疑,于是将其拦截,经检查,发现该面包车内载有14桶柴油,约600升。
交警调查得知,车辆驾驶人准备通过青银高速将这批柴油运至平度,柴油属于易燃物品,车上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而现在正值春运,高速路上车流量较大,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行为对车辆驾驶人予以200元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车辆按规定将柴油倒走,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对此,交警提醒,柴油属于易燃物品,运输柴油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并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