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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惠 这些年来,因家长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而发生的惨剧,在岛城乃至全国都不在少数:玩火成灾、坠楼、触电……在悲剧面前,原本心存侥幸的家长们追悔莫及。 在国外,因为有严格而细致的法律,不让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早已成为基本常识。美国各个州的法律对于可以把多大年龄的孩子独自留在家有不同的规定,甚至有的州对于不同年龄的孩子可以独自留在家多长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笼统地说,在美国,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被独自留在家里,一旦被举报,不但孩子会被社会福利机构带走,父母还会被起诉“危害孩子安全罪”。在加拿大,把一个不到12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也是违法的。
而反观国内,仅《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细化。如此粗疏的规定导致家长们心中没有红线,凭着自身经验和主观判断对孩子进行监管。有些家长想当然以为孩子睡着了,爬不上窗台,出门只要把门锁上就行了。但是他们忽视了孩子的好奇心是无限的,判断力却是有限的,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能力和监护责任低下,背后的共同问题是疏忽,破解之道不能仅靠家长自觉,而要借助法律的约束和强制,让家长对“不让儿童单独留在家中”形成共识,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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