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7企业违法排污上黑榜 振华橡胶领大罚单

2015-03-04 07: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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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3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俊杰) 一橡胶厂未取得环评开工投产被罚15万元,两家热电企业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分别领到5万元、7万元罚单……3日,青岛市环保局通报了17家违法排污企业行政罚款情况,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后,首批被环保局通报的违法排污企业“黑榜”。

  根据市环保局的通报,青岛振华橡胶有限公司是本次最大额罚单“得主”。该公司位于青西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姜家洼子村,经营摩托车外胎制造。经查,此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处以罚款15万元。

  17家违法企业中,噪音扰民的仅一家。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的城阳村世纪民生小区项目,1月5日进行夜间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扰民。城阳环保分局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噪声污染防治类标准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

  违法排放污水的企业一家,为青岛天丰造纸有限公司。1月30日,市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1994.1元。

  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是17家违法企业中,唯一一家违规用煤的。经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在用燃料煤采样、送检,1月13日,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结果显示,煤样全硫含量为0.75%,超过了规定的0.6% 的标准。城阳环保分局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大气污染防治类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

  案例

  两热电企业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两家热电公司被罚。其中,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被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到,在用1号至3号锅炉在2015年1月14日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为524mg/m 3,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62倍。市北环保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以罚款5万元。

  另一家受罚的热电企业是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2月3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收到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报告单显示,该公司6号锅炉2015年1月12日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为405mg/m 3,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15倍。市北环保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罚款7万元。

  1月19日,市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辽宁路90号青岛润枫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在广饶支路上的厂房内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无空气净化设施且不具备喷漆作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露天喷漆。市北环保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处以罚款500元。

  3家企业未经环保审批开工

  城阳环保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青岛新罗宝石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正式投入工艺品加工生产。城阳环保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建设项目管理类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

  位于青西新区珠山街道马厂村的青岛亚鲁特食品有限公司,其经营的宠物食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以罚款8000元。

  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的电子元器件喷漆车间未经环保审批,投入喷漆加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和《青岛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6000元。

  4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违规

  浩强精密机械(青岛)有限公司在接受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被查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两大环境违法行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城阳环保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4万元。

  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同样被查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将废油抹布、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城阳环保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2万元。

  青岛春源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废乳化液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昆山统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黄岛环保分局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青岛邯钢彩涂板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提供给无危险废气物经营许可证的青岛海华通工贸有限公司处置经营,危险废物总量约为72公斤,黄岛环保分局依照相关法规处以罚款2万元。

  记者 王媛

  ■链接

  三企业未批先产共罚10万元


  青岛佳伟木业有限公司在胶州市的木器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鑫复化工有限公司在胶州市的猫砂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以罚款3万元。

  青岛信誉化学有限公司在胶州市的电子产品清洗剂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罚款6万元。记者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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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崂山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测38家


  半岛都市报3月3日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范明晶) 为进一步掌握辖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情况,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崂山环保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3月3日,记者从该局获悉,目前已有38家重点单位纳入崂山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这些企业包括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青岛丰润海藻有限公司、青岛味味香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等。

  崂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称,通过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有助于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污染特征分析和来源解析,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制订污染源排放控制方案,从生产源头推算污染源排放情况,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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