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消费不放心、花钱吃大亏等怪相屡见不鲜。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消费陷阱存在于通讯、农资行业、楼市车行等方方面面。业内人士提醒,面对形式各样的陷阱,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并且提高法律意识,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怪相一]
【关键词】
诈骗案件花样翻新
年后一直是诈骗案件的高发期,骗子花样不断翻新,令市民防不胜防。记者从
平度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该局共破获各类诈骗案件63起,其中包含电话欠费诈骗;冒充公、检、法机关查案诈骗;购房、购车退税诈骗;虚假中奖诈骗;冒充黑社会诈骗;信用卡透支诈骗;QQ 诈骗;“虚假扣缴银行卡年费”诈骗以及客服诈骗等。
【常见花招】
骗术1:微信诈骗
近年来,微信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活,它似乎成了人们生活中无法离开的沟通工具,微信诈骗也成为了电信诈骗的“新成员”。据了解,微信诈骗主要方式有:盗号诈骗、换号诈骗、身份伪装诈骗、利用代购诈骗、利用二维码诈骗、招聘诈骗等。现在比较典型的是有些犯罪分子盗号后,将自己伪装成通讯里中的人,再对被盗号人进行诈骗。
骗术2:“刷卡消费”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在某地(如××百货、××大酒店)刷卡消费××××元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号码咨询,并提供相关的电话号码转接服务。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即假冒银行系统、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名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要求用户到银行ATM 机上进行所谓的更改数据信息操作,或是根据其电话指引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将受害者卡内的款项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
骗术3:“虚构购房、购车退税”诈骗
信息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或××汽车公司)房产(或车辆)交易(或购置)税收政策调整,你的房产(或汽车)可以办理交易税(购置税)退税,详情请咨询××××××。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往往容易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种种借口诱骗到ATM 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帐户。
骗术4:“利用任意显号软件”诈骗
不法分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电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恫吓,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帐户。
骗术5:“虚假中奖”诈骗
方式主要分三种:一是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二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第三种是通过互联网发送。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拆招】
防骗的最佳办法是心理
针对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方法,平度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民警表示,受害人被骗钱款后,如果能准确记住诈骗者的银行账号,可以拨打银联中心客服电话,查清该诈骗账号的开户行和开户地点,然后拨打该账户银行客服电话,输入诈骗账号,重复输错六次密码就能限制嫌疑人的电话银行转账功能,时限为24小时;或登录诈骗账号的网银重复输错密码,可以暂时冻结网银转账功能。虽然这两种方法不能阻止诈骗者通过柜台取款、转账和刷卡消费,但是可以有效延迟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速度,为破案和追缴赃款争取时间。
同时,市民不要轻信虚假公司或机构及网站上标榜的优厚回报的虚假宣传,以防犯罪分子用“钓鱼”的方式行骗。租借、购买房屋、土地使用权时,要查验对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最好到房管、国土等部门进行交易。
【维权】
遇到诈骗,请拨110报警
民警表示,如接到可疑电话或短信,市民可以拨打110报警。预防网络诈骗应当尽量避免在非专业性网购网站上进行在线交易,即便在专业性的网站也应当提高警惕,交易过程中尽量使用担保性支付方式,万不可直接向对方账户汇款,不要轻信比例悬殊,优惠幅度悬殊的商家信息,以免受骗。
[怪相二]
【关键词】
农资质量成“心病”
3月10日,记者从平度市农业局了解到,2014年,该局执法大队共查办农药、种子、化肥案件59起,罚没金额12万余元。其中,质量问题、售后问题、包装标识问题列申诉量排行前列。当前,正值春耕备播和农资生产、销售、使用高峰,为此,农业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农村消费者谨防农资“消费陷阱”。
【常见花招】
夸大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对农资产品的销售与售后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平度市农业局相关部门,了解农民对农资产品的消费需求,掌握农民在使用农资时遇到的现实问题。采访中了解到,夸大使用效果、售后服务指导不到位等3个问题较为集中。部门农民反映化肥价格只升不降,涨幅过大,尤其是在现阶段的用肥高峰期间,价格居高不下。也有农民拨打热线对化肥质量问题较为担忧。很多农民建议在春播前,对化肥进行检测,公布合格的化肥品种,供农民参考选购。“有些经营户利用农民图便宜的心理,农资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现象。为了扩大销售,经营者往往口头承诺,或是对增产增收的效果夸大宣传,误导农民购买。”平度市农业局法规科负责人展文才告诉记者,“去年就有销售者为了卖带有包衣剂的种子,宣传用这个种子不用施化肥,结果碰上病虫害大发生,减产了。对此,我们也没法查,因为农民从集市上购买种子,取证困难。”
另外,有些“黑心”商家抓住多数农民消费者看不懂化学符号的弱点,把包装精美的劣质化肥,称为“新型化肥”。还有经营者有隐瞒相关信息现象,甚至夸大使用范围,对如何用药、用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未尽告知义务或是售后服务指导不到位。
【拆招】
建立可追溯监管平台
“留在农村种地的农民多为中老年人,对真假农资的辨识能力较弱,所以要从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产品来向、去向,我们从去年开始专门建立了低度农药监管平台,经营者销售的农药上都贴有二维码,可供追溯。”平度市农业局执法大队负责人陈可庆解释道,“通过该平台,可增强老百姓的辨别能力,只有备案的经营户,才会拿到二维码,贴在药瓶上,一般的小商小贩是不备案的。这也需要农民不能图便宜,保证到正规门店购买农资。”
据了解,2014年,平度市农业局共查办农药、种子、化肥案件59起,罚没金额12万余元。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管理,去年,该局建立监管平台,对8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免费安装了电子监管设备,并建立可追溯系统,实行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确保高毒农药销售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今后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刑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同时,加强备案管理,去年已对完成对全市100家农药生产、批发企业的600个农药产品的备案工作,对其中30多个不规范农药品种,已责令禁止销售,并在江北(平度)农业信息网上对外发布。加大执法力度,区内农药销售网点,特别是蔬菜主产区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发现禁用和非定点销售的农药一律彻底清缴。
自2月28日起至4月30日,平度市农业局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春季农资打假活动。“近期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陈可庆告诉记者。
【维权】
可拨打12315申诉举报
业内人士提醒,购买农资应选择正规经营企业,并索取相关票据;查看产品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并保存好包装袋、标签或信誉卡;对包装封口有拆封痕迹的,警惕是否掺假。同时,注意保留少量种子、化肥等样品,若购买到涉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
当你发现所购买的种子、农药、化肥存在质量问题,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收集好有关证据、资料;然后向销售方进行协商,提供事实依据;如协商不成,可到农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或到质量技术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投拆,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怪相三]
【关键词】
购房易做“冤大头”
随着购房选择的增多,人们在选房、购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惑和问题,可能一不小心就落入销售人员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值此3·15之际,记者采访总结了购房过程中常见的,例如夸大绿化、面积缩水、精装修不精等一系列买房可能遇到的问题,帮助购房置业者在购房过程中擦亮双眼、认清事实,买到称心如意的新房。
【常见花招】
夸大宣传、面积缩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夸大宣传、面积缩水、精装修不精等3个问题较为集中。记者走访发现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的重要营销手段。对于此类宣传言辞,购房者就应该提高警惕,谨防面积缩水现象的发生。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明明买房时说的是绿化用地,接房后变为停车位;收房时绿化面积大大减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此外,样板间与实际房屋相比,很容易在装修品质、质量等方面有出入。
【拆招】
签订合同时要谨慎详细
“特价房”是不少楼盘的营销招数,看好的楼盘要是能更优惠的话,购房者可能就会更果断的出手。基于这样的购房心理,“特价房”自然就起了作用。不过,购房者应当保持清醒,要小心不要被优惠的“特价”冲昏了头脑,因为有的楼盘很有可能会将一些较差的户型拿出来做“特价”房,这样以后的生活中就会发生很多头疼的事。
如今,买房置业中“缩水”现象屡见不鲜。房屋面积缩水被广大购房者所熟悉,但规划、配套、年限、层高等方面也可能出现缩水现象。业内人士建议,购房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购房合同中相关条款,建面与套内面积都要约定,以避免落入“缩水”陷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购买精装修住房时要签订详细的合同,合同中要重点明确精装修标准。尽量避免使用“优质”、“高档”、“相当于”、“不低于”等含糊字眼。约定的内容要尽量详细,包括地板、厨卫用具等用材的品牌型号,如果有赠送电器,也应该落实到具体品牌和型号上。
【维权】
情况跟合同不符时可投诉
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尽管开发商无权自行改变规划设计,但如果开发商明知规划设计,却刻意作虚假宣传的话,就涉嫌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以欺诈方法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可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因此,购房者在遇到上述问题时,可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你发现所购买房子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当第一时间与开发商共同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情况应当及时拨打房管中心电话87352247提供事实依据,进行维权解决。
记者 张程 张雪松 禚佩佩 通讯员 张大鹏 李振山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