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实录:平度"3.21"纵火案在青岛中院宣判

2015-03-19 10:0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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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宣判现场



  审判长:被害人李某甲、杜某某、李某乙、崔某及代理人,刚才宣读的判决书是否听清了?均答:听清楚了。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荆某某是否听清了?对民事部分是否服判?是否上诉?答:听清楚了,对民事部分我要回去考虑一下。

  审判长:告知权利:各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刑事部分,可在接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荆某某,如果不服本判决民事部分,应在十日内向本院或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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