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2日消息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阻止出境……自去年国家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截至目前,青岛市地税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黑名单8例。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青岛市地税局将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18项联合惩戒措施。
青岛市国税局局长许月刚介绍,21部委的“组合拳”大大提高了“黑名单”当事人的违法成本,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希望青岛市纳税人增强税收遵从度,提高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否则就要吃大亏,得不偿失。”许月刚称。
据了解,去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内容可概括为“一体两翼”,即建立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采取公布案件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21部委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惩戒的实施对象、具体措施、法律依据、责任部门及操作程序,标志着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联合惩戒工作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地税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黑名单8例,纳税人反响强烈,警示作用明显。下一步,青岛市地税局将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让税收违法行为“无所遁形”。青岛市国税、地税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案件信息同步推送给相关部门,由这些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失信需要约束,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反之,守信需要激励,我们国税、地税部门在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方面,联合向守信企业推出了更优惠的服务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畅通、面面受惠,在全社会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和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青岛市地税局局长郑卫星说。
下一步,青岛国税、地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打好“组合拳”,及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
文 宫昌乐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