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广江
4月5日下午,广东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扫墓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由于不识水性,相继溺水身亡,目前,事故原因调查等善后工作正在进行。(4月6日《法制晚报》) 一个孩子不慎落水,全家施救导致7人溺亡,这应该是这个清明节最令人心痛的新闻了。在喟叹生命无常的同时,人们不难发现,在这起悲剧中,不懂救援、不会救援而盲目施救,加重和扩大了不该发生的悲剧。如何弥补基本急救知识、避免悲剧重演,是一个社会课题。
我们可能无法还原悲剧的具体细节,但基本可以判断,当孩子失足落水后,全家陷入惊慌失措之中,出于救人的本能相继跳下水库施救,结果不识水性全部溺亡。孩子落水瞬间,性命危在旦夕,亲人心急如焚、不顾一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全家施救7人溺亡”的惨剧本可以避免。紧急救援不仅是一个道德和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知识和技巧问题。“全家施救7人溺亡”就是社会急救常识匮乏的一个现实注脚。
事实上,鼓励见义勇为和倡导理性施救并不矛盾。救人者不应是悲壮的、惨烈的,而应是智慧的、理性的。如果救人者多数以悲剧收场,无疑是一个更大的悲剧。社会需要的是理性的、科学的施救,而不是盲目的、不分条件的施救。在危险发生的一刹那,距离最近的人就是最佳的救生员,但前提是要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巧,避免“次生悲剧”发生。
目前来看,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实施全民救助常识培训计划,逐渐普及基本救助知识和技巧,提升全民的救助能力。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扶持力度,发动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民进行救援知识培训。更重要的是,救助常识培训应纳入义务教育,从娃娃抓起,让广大家长参与进来。如果孩子经历过相关培训,也许就不会失足落水,悲剧就无从发生;如果孩子父母懂得救援常识,或许将改变整个事件的走向。悲剧发生了,除了感叹、痛心,不能没有反思,不能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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