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下月进行 结果7月出炉

2015-04-16 10: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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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面试工作将于5月16日~17日举行。根据安排,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需在4月13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4月16日~18日到莱西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不需要网上报名,4月16日~17日直接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手续,领取《面试通知单》。

  国考人员网上报名

  根据要求,在青岛市报考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及驻青院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或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月13日~17日,国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 试 网 ”( h t t p : / /www.ntce.cn),选择“青岛”考区,提交报名信息。4月16日~18日,考生本人到青岛考区任一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手续。莱西信息确认点设在莱西市教育体育局,考生可乘坐3路车莱西市法院站下车。

  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毕业证书,但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户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面试费每人240元。

  省考人员现场报名

  根据安排,省考人员不需网上报名,4月16日~17日直接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手续,领取《面试通知单》。

  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毕业证书,但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户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考生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考生本人近期1英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面试费每人24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

  5月16日、17日面试

  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经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5月11日~17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14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和省考人员登录“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查询面试具体安排,包括考点信息、分组及报到安排等,按要求参加面试。

  按照规定,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5月16日~17日举行。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国考结果7月出炉

  5月22日后,省考人员登录“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查询面试结果;7月5日后,国考人员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考人员面试结果只在2015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作为有效依据。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山东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记者 孙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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