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地下室的孩子不能入学太荒唐

2015-04-18 11: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近日,北京顺义区和密云县发布了各自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细则,均要求父母一方在当地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社保。密云县还提出,租住商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的为无效实际住所证明。(4月17日《新京报》)

  跟着父母在北京,但能不能读书却要看父母的条件。如果父母“不争气”,达不到规定的条件,孩子是无法入学的。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形下,适当设置入学条件也未尝不可,但令人觉得荒唐的是,孩子的父母租住在地下室、储藏室,孩子就不能入学,因为商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这些居住条件差的房子,均被作为无效实际住所。对于“无效实际住所”,笔者还是第一次关注到这个词。虽然这些房子居住条件差,但也能够住人,怎么就是无效住所呢?这样的入学门槛合理吗?公平吗?

  对于外来打工者来说,在北京有个住所,是不容易的。如果有钱,谁都不愿意租住在地下室。可地下室毕竟价格便宜,生活成本低。可孩子就遭殃了,如果父母租住在地下室,那么连入学资格都没有。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就意味着歧视,甚至会对孩子产生心灵上的伤害。

  其实,居住在地下室,同样也是在为北京出力奉献自己的热血,北京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居住在地下室的人。如果这些人走了,北京早就变成了“空城”。每年春节期间的北京早就证明了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住地下室不符合入学条件,涉嫌“入学歧视”,不知道这样的入学门槛是如何制订,在出台政策之前,难道不先过过“民意关”?

  住地下室的孩子不能入学,这样的规定没有人情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北京应该深挖教育资源,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需求,而不是千方百计找借口提高入学门槛。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