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9亿元,努力实现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全覆盖,1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5个,4月20日,记者从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胶州市将建设城乡污水处理体系,而2015年没有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镇办工业聚集区,将实行区域限批。
4月20日,记者从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促进水环境根本好转,胶州市政府委托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了《胶州市水环境治理方案》,包括对辖区三大水系(胶莱河、大沽河、洋河)综合治理,工业、生活、农业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水环境监管等内容。
另外,依托《胶州市水环境治理方案》,胶州市确定了构建“1+10+9+X”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的目标,投资5.9亿元重点推进镇驻地及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市区污水管网系统、建成污水再生回用项目等工程。
“1+10+9+X”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其中“1”是城市污水处理模式,共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10”是区域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共10处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利用原有的污水处理厂3处,新建污水处理厂7处,全部完成后,可以实现胶州市各镇驻地及工业聚集区的污水处理全覆盖;“9”是区域小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共9处村级污水处理厂;“X”是分散型污水处理以及原位污水处理模式。
在胶州市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中,要形成区域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共10处乡镇污水处理厂,现在这个目标完成得怎样了?
4月20日,记者从胶州市环保局获悉,胶州市建设“10”个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已经完成了一半,目前,胶州已建成胶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哥庄、普集镇大朱戈、张应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其他5个治理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中。按要求,这5个建设中的治理项目应于今年底完工,如建不成,将视情限制新上项目。
◎相关链接:未批先产?罚! 近期胶州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了3例“未批先产”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胶州市环保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据了解,从去年开始,胶州市环保局开展了“未批先建、未批先产”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以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这3例“未批先产”项目包括青岛利建矿产有限公司的未批先产矿产品加工项目、青岛海林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未批先产玻璃制品项目以及杨某在胶州市未批先产塑料颗粒项目,胶州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1~3万元罚款。 自去年7月份,胶州市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厅、青岛市环保局的要求,开展了“未批先建、未批先产”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包括排查、处罚、整改以及停产取缔等多个阶段。新《环保法》取消了建设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的类似规定,对“建设项目未评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且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实施行政拘留。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王诺张秋营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