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证明的证明" 傲慢者的荒唐

2015-04-24 09:05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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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新华

  安徽淮北一女孩最近为办理教师资格证,竟被要求提供 “无罪证明”,当地派出所又要求她让教育部门先开具“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使得她在居委会、派出所和教育部门间来回奔波而无所适从,如此荒唐之举引起舆论大哗。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这一绕口令式的办证经历,增添了人们对一些地方相关部门服务意识和作风转变的忧虑。

  不可否认,有些部门提出的办证明条件是既有制度规定的要求,办事群众理应配合。但类似“无罪证明的证明”,却常常成为自由裁量的灰色地带。看似符合逻辑,却以增加群众的时间精力为代价,不但看不出准确高效的办事作风,也难以让人感受到急群众所急的服务意识,而很多寻租腐败常常就是从类似作风问题开始的。

  “办证难”的本质是群众“办事难”。目前,不少证件的办理都需要部门间提供证明材料和信息,但由于部门之间信息互不开放,这成为办事群众在部门间“跑断腿”的重要原因。以目前热门的需要提供十多种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的二胎生育证为例,如果计生、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群众只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就可以了。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做减法”,更要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方面“做加法”。努力打通部门之间的业务壁垒和信息隔阂,优化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的配置、工作的流程,让人们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免去奔波之苦,是人们期待的努力方向。当然,还要按照中央要求,驰而不息抓作风,深入推动作风转变,推动政府部门早日“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进而以更强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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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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