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00元更换了4条新轮胎,结果刚使用一周,右侧前轮胎便发生了爆胎。21日晚,即墨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对此给予更换轮胎的店家称这是车上马路牙子时轮胎被挤爆,是否质量问题还要轮胎厂家进行鉴定。最终经过协调,店家表示愿意更换一条新轮胎。
据孙先生称,大概一周前,他在即墨市文化路动力驿站德馨店更换了4条轮胎,共计花费6000元,“换完之后,我的车就没怎么开,昨天是第一次开出来,在准备上马路牙子时,右前胎突然发生爆胎。”孙先生表示,刚更换了一周的新轮胎就发生爆胎让他实在不能接受,之后他便联系到了动力驿站德馨店,工作人员赶到之后为他换上了此前换下来的备胎,已经爆胎的轮胎则被带了回去。
孙先生称,发生爆胎的新轮胎该如何处置在他与店家之间产生了分歧,孙先生认为这完全是轮胎的质量问题,应该免费更换,对此店方的说法则是,轮胎爆胎的原因需要将轮胎送回厂家后进行检验,如果不是质量问题,则需要由他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新轮胎为何会发生爆胎,22日,记者联系到了动力驿站德馨店,据该店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孙先生更换的属于半钢胎,轮胎的侧面是没有钢丝的,车子在上马路牙子时,右前胎在与马路牙子高速碰撞下,胎侧承受的压力太大,导致发生了爆胎,“据我们现场查看,他车子右前胎的钢圈都发生了严重的碰撞,据我们看,这不属于质量问题,轮胎将发回厂家检测,人为原因造成还是质量原因,一经检测便知。”其实对于这种说法,孙先生并不认同,厂家既生产轮胎又自己检测,结果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消费者根本没有话语权。
记者又联系到了该店的店长张先生,据介绍,目前店方已经将事情跟轮胎生产厂家进行了反映,虽然在店方看来这不属于质量问题,但考虑到孙先生是老客户,店方同意给重新更换一条新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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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轮胎的质量问题,记者就此联系到了即墨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三包责任”中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同时《规定》中还明确了将轮胎、火花塞、空气过滤器等16种类零部件纳入了易损零部件范围。
据了解,各种品牌的轮胎质量保证期也不尽相同,就拿孙先生遭遇爆胎这款轮胎来讲,店方表示该轮胎系2014年下半年出厂,质保3年或6-8万公里,其他一些品牌的轮胎有的质保期则达到了5年。对于轮胎质量问题的检测,即墨市质监局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暂时还没有关于轮胎质量的检测线,但如果市民遭遇了此类问题,首先可以跟商家协商,如果给予了更换那就算解决了,如果消费者不满意的话,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进行后续的解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