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程序"的决策过错也要追责

2015-04-26 09:4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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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英锋

  今年5月1日起,宁夏银川市将正式施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促使决策参与者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使决策更加科学、严肃、审慎,避免决策者“拍脑袋决定、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现象。(4月25日新华网)

  一些领导干部的决策过错浪费了社会资源,造成了或轻或重的损失,让发展走了弯路,也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因而,整治决策失误、追责决策过错势在必行。笔者以为,在追责决策过错时,有一个问题值得强调 —— 既要追究明显违反程序的决策过错的责任,也不应放过那些“符合程序”的决策过错。

  监督部门除了要对领导干部的各项决策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还要进行实质性的甄别。尤其是对那些“符合程序”的决策,重点看通过程序的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比如,通关过程是否流于形式,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还要看决策是否造成了浪费或损失,是否违背发展规律,能否带来发展效益。如果“符合程序”的决策存在实质上的过错,那么,监督部门同样要启动追责,如此,对决策过错的追责才能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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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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