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张萌 王群) 2013年对于贺某来说是个喜事连连的年份,这一年他与黄某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女儿。可惜好景不长,婚后一年半,夫妻之间产生摩擦,常常吵架令双方都产生了离婚念头,同时贺某从吵架中得知一个惊人消息:孩子的亲生父亲可能不是他。于是,夫妻双方带着孩子去做了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贺某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经再三追问,贺某得知孩子的亲生父亲可能是黄某的前男友崔某。后经鉴定,崔某正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2015年1月份,贺某将黄某、崔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同时向黄某提出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发现被告黄某无固定居所和工作,没有抚养能力,而原告贺某的诉讼请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于是法官庭前即作了原告释明,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庭审中第三人崔某同意抚养孩子,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贺某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确认崔某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孩子归第三人崔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最终,经法院调解,贺某与黄某离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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