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30日消息 4月24日上午,青岛机场发生了这样一幕“险情”:两名青年女性旅客手提着行李准备办理乘机手续时,正在给手机充电的充电宝不慎掉在了地上,瞬间爆炸起火,大理石地面上就留下了黑黑的印记。青岛机场提醒广大旅客,为了您和他人安全乘机、顺利过检,不能将充电宝办理托运。另外,还请计算好自己要带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携带符合要求的充电宝。
青岛机场安检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早在2014年8月7日,民航局就发布看关于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最新规定,明确指出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据了解,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可以适量携带登机,但是坚决不允许办理托运。充电宝为什么不能托运呢?原因是充电宝属于备用锂电池,在高空货舱中,遇热、受挤压或遭碰撞极有可能发生自燃和爆炸情况,因此锂电池托运十分危险。
眼下,正值青岛的旅游旺季,因为充电宝的方便实用,所以不少旅客喜欢携带充电宝出游,以备不时之需。青岛机场提醒广大旅客,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半岛都市报/半岛网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贾俊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