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饭店打工老板不发工资 吃饭不付钱被扣行李

2015-05-07 07: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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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来自平度的小聂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说,“我之前在一家饭店工作,后来想辞职,但是我的行李被原工作的饭店给扣了,工资也不发,怎么要都要不回来,希望帮忙给解决这个问题。”后来经过记者采访了解到 ,原来是小聂想辞职但是饭店以未过试用期为由不发工资,而小聂私自在工作的饭店点了一桌菜,想抵自己的工资,没有付钱,所以饭店才会扣押他的行李不还。

  “我是在4月29日到这家饭店工作的,但是工作了几天之后,我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初承诺的待遇不符,所以就想辞职不干了。”小聂这样对记者说道,“后来我就找到了领班,说我不干了,但是领班不给我宿舍钥匙拿行李,也说不给我发工资,所以我就一气之下在饭店点了一桌菜想抵我的工资,然后打包菜带走了,现在饭店就借这个缘由,扣了我的行李,我的身份证、银行卡都在行李箱子里面,哪都去不了。”

  随后,记者跟随小聂来到她原先所工作的位于台湛路的口留香饺子店。“我们之所以会扣押她的行李,原因就是她点了一桌价值119元的菜没有付钱,如果她付了钱,我们就可以把行李还给她。”该饭店的负责人说道。但是小聂除了想要回行李之外,还想要回自己这几天工作的工资。对此,该店负责人表示道,工资是不会给小聂的。“首先,她是私自离职,并没有向领导提前打招呼,她口中所说的‘领班’其实只是我们饭店一名资历较深的老员工,并不是什么管理人员,她的这种行为给我们的日常工作安排造成了很大影响;再者,她5月2号走的,没有干满7天试用期,按照我们公司的规定没干满试用期是没有工资的。”

  那工作不过试用期就不能领取工资吗?小聂私自点菜抵顶工资能行吗?酒店扣留小聂的行李想要回菜金的做法妥当吗?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没干满试用期不给钱明显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饭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而小聂自己单方面想要用饭菜抵工资,在饭店消费之后不给钱,也明显侵犯了该饭店的财产权,也是不合法的。而后来饭店方面面对小聂的行为而采取的暂扣小聂的行李也是不合理的。”李律师说道。

  那这件事如何最好地解决呢?李律师说道,“这件事其实是件小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小聂在饭店点餐消费,享受到了该饭店的服务,就应该付给饭店相应的费用。而饭店在收到小聂付给的餐费之后,也应该把小聂的行李和工资还给小聂。如果双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那么饭店可以起诉小聂追回餐费,小聂也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种方法就是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另一种方法就是到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建议大家像小聂那样采用非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城市信报/信网见习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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