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工作人员将乱停的电动车拖走。
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无牌照驾驶,逆行,上快车道……不仅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5月5日,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三轮车、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停在禁停路段
5日上午8时30分,记者跟随交警来到烟台路人民医院附近。到达现场后,交警发现医院西门处的马路上非法停放了一辆无牌的四轮电动车,而驾驶员不知所踪,在确定无法与驾驶人取得联系后,交警依据相关规定将该电动四轮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这辆车怎么被拖走了,是因为没有挂牌吗?”民警在对该四轮电动车采取措施时,不少市民疑惑道。
“看到那个交通标志了吗?这个标志表示烟台路全路段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车辆。”交警指着路旁一个红色圆圈内有红色交叉的标志对围观市民解释。
交警告诉记者,该四轮电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但由于驾驶人不在现场具体怎样处罚还不能确定。
“求情”理由五花八门
民警执法时,大多数驾驶人都比较配合执法,但不配合的驾驶人也有,“求情”理由更是五花八门。
“马上到放学时间了,我还等着去接孩子呢。”在烟台路上,一名驾驶四轮电动车的女士被执勤民警拦下后这样说。
而在威海中路的一处公交岗位处,执勤民警拦住了一辆正试图非法载客的三轮车。“哎呀哎呀,我马上回去,绝对不再上街拉客了!”三轮车车主说。“刚刚我们在烟台路上已经查到过他一次,他当时就保证马上开车回家。”交警告诉记者,面对五花八门的“求情”理由,他们很是头疼,“介于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的特殊性,现在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均由交警大队暂扣,车主在拿来相关证件后会做进一步调查。”
“四非车辆”不允许上路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轮车、四轮电动车车主大多没有经过培训,车辆没有通过正常检测,此类车辆一般在市区没有行使权,也不能载客。而且车主对交通知识掌握不足,他们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现象比较严重,是交通的重大隐患。
“以往对于这类车辆我们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这次行动是首次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整治力度。”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发现可疑车辆后,执勤民警将首先要确定驾驶人有没有驾驶证,之后再根据驾驶人提供的车辆合格证等手续判定其车辆在不在挂牌范围之内,如果需要挂牌则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挂牌,如果不能挂牌,则属于“四非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像一些四轮电动车的合格证上写的是‘旅游观光车’,这就表明这类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因为存在安全隐患。”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类车辆无法取得合法牌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进行相应赔偿时将无任何保障。“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一直宣传这方面的安全知识,希望市民能提高避险意识。”该负责人说。 文/图 记者 李斐 通讯员 赵连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