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本市已经出台了20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城乡一体政策创新包括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等,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城乡化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本市城乡化率为67.7%,预计2016年将达到75%,对此,青岛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实施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更多劳动者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和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政策规定,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3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新政策规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即最高可享受1.5万元创业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另外,对经认定的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也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